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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健Lv.2楼主+关注
- 2020-11-09 09:27 来自河南 南阳
你好,请看一下这条消息,我在办电话卡的时候出现了严重的个人信息泄露以及个人消费权益受侵害问题。事情是这样的:
10月27日我在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石佛寺联通营业网点办了3张电话卡,每张100元,一共付了300元。怕到时候出了什么问题,我走的时候给营业员留了当时使用的手机号码。
10月29日问题来了,我准备使用前两天办理的电话卡,但是令人吃惊的是有一张手机卡是别人的名字,而且显示是别人还在使用的状态。 一发现这个问题我就打电话到联通公司投诉了。到下午的时候有人打电话过来,一会说是拿错手机卡了,一会又说是办错卡了,完全在推卸责任。
经过几通电话后,联通公司给出了三个解决方案。一是给我重新办理一张电话卡;二是办理那张卡的费用退还给我,也就是100元;三是把这张出问题的电话卡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
当时我心里就很疑惑,问了联通公司三个问题。首先,明明是拿着身份证去营业厅实名办的卡怎么会是别人的名字。其次,说是拿错卡了,为什么这张卡在办理之后还能打通呢,不是只有本人到场拿着身份证才能办卡吗。最后,把那张卡的号码转给我,请问卡都在别人名下了,为什么都可以转给我,我怕到时候剩下的两张卡,用了一半,把我的卡号转给别人。最后联通公司那边总给我含糊其辞,说卡号会给我弄回来。我想说的是,是不是联通公司不用身份证也能办卡呀?正在使用的卡号说召回就召回的呀?那消费者的权益在哪里呢?